为确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领取资格审核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按照甘肃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341号)规定,经初步审核,我局认定陈振龙符合领取病残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反映;如无异议,将按有关程序办理。
一、公示人员信息
陈振龙,男,现年49岁,1993年12月参加工作,高台县油脂厂下岗职工,目前为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29.08年。2026年1月28日,经张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诊断为主动脉瓣机械瓣置换术后心功能Ⅲ级(VYHA分级)EF48%,主动脉根部替换术后状态,高血压3级(很高危),主动脉根部包裹分流术后状态。(张劳鉴病字〔2026〕8号)。
二、公示时间及反映渠道
公示时间:2026年2月2日-2月6日,共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高台县人社局一楼公示栏
联系电话:0936-6686885
高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2日